1.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;
2.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
3.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;
4.从事相关印制业务年限的证明材料;
5.单位章程复印件;
6.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;
7.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;
8.国家秘密载体印制、保管场所平面图;
9.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;
10.涉密人员名单;
11.主要印制设备清单;
1、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?
答: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;
(二)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;
(三)具有与所申请资质类别、等级相适应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;
(四)从事相应印制业务3年以上,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,无违纪违法行为;
(五)具备相应规模的印制设备和技术力量等生产经营条件;
(六)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制度健全。
2、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哪些保密条件?
答:(一)保密制度完善;
(二)保密组织健全,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;
(三)对涉密人员的审查、考核、登记手续完备,且涉密人员具备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;
(四)具备独立的保密室和涉密印制业务所必需的印制车间、成品库、废品库等功能场所;
(五)用于涉密印制业务的场所、设施、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;
(六)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、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防护和管理符合国家保密标准和管理规范;
(七)厂房、生产车间周边环境安全保密。
3、甲级资质申请单位,应当具备哪些条件?
答:(一)具备乙级资质,有3年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经验;
(二)国家秘密载体印制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;
(三)设置专职保密总监,配备专门保密工作人员。
4、申请资质有哪些注意事项?
答:有境外(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组织、机构、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,不得授予涉密文件资料、涉密光电磁介质印制资质。
有境外(含香港、澳门、台湾)组织、机构、人员控股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,不得授予国家统一考试试卷、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资质。